
福建省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针织品生产及多功能性整理加工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司于2020年5月11日自主开展了福建省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针织品生产及多功能性整理加工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福建省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针织品生产及多功能性整理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附件:《福建省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针织品生产及多功能性整理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联系人员:林修禧
联系电话:0591-38775506
联系地址:福清市城头镇福州市元洪投资区 邮政编码:3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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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针织品生产及多功能性整理加工项目阶段验收监测报告.pdf
福建省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针织品生产及多功能性整理加工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20.5.22
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前言:
一、报告范围:本报告是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宏港公司”)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的信息和数据均来自于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二、报告年份:本报告是对公司 2017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报告,但由于本报告是宏港公司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所以采用了以前年度的相关数据,是为了让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三、本公司不是强制履行社会责任披露义务的公司,本次披露为公司主动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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